中 文

关于开展2016-2017学年文明寝室建设的通知

发布者:管斌君  发布时间:2016-09-22  浏览次数:543


二级学院:

寝室是学生学习、生活的主要场所,也是学校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阵地。新学年,为进一步教育和引导学生形成良好的生活习惯,营造 “安全、整洁、文明、和谐”的寝室环境。根据上级要求和学校实际,现将2016-2017学年文明寝室建设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营造“安全、整洁、文明、和谐”的寝室环境为目标,以寝室的“四面”(床面、地面、台面、墙面)内务卫生整洁有序为工作重点。

二、工作内容

1.完善校院二级学生社区安全检查和学生安全教育工作机制。安全是文明寝室建设的基础,各学院应高度重视,在学校定期开展的学生校外住宿排查、学生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检查和学生晚归统计的基础上,不定期开展安全知识宣传和寝室安全隐患排查(重点检查寝室内违规大功率电器和饲养宠物),及时对违规学生进行批评教育和整改,提高学生安全意识,营造安全的学生寝室环境。

2.优化学生寝室内务卫生检查机制。各学院应在学校定期开展的全校性卫生大检查和日常检查的基础上,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学院学生寝室内务卫生检查工作方案,落实工作要求。做到寝室卫生每日有学生值日、每周有卫生检查,每月有卫生评比,及时核实和反馈寝室内务卫生检查数据,重点加强对卫生差寝室的追踪检查和教育整改。

3.建立二级学院与后勤公司的常态工作协调机制。各学院应在原有的工作基础上,进一步优化与后勤公司的沟通机制,加强日常工作联系,互通学生信息,定期开展学院与后勤的学务工作协调会(一般每学期1-2次),及时解决学生在社区生活、学习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4.落实学务工作值班的社区走访、入住制度。每周一至周四晚7:00,值班人员到26#一楼活动室签到、集合,由学务工作值班负责人带队走访;周五至周日及节假日,值班人员到26#一楼活动室签到后自行走访所在学院学生寝室。值班人员应按照社区值班规定要求,值班当日必须入住社区辅导员工作室,认真做好值班签到、走访记录和辅导员值班入住记录等工作。学生事务与发展中心将安排人员不定期对值班走访和值班入住情况进行抽查。

5.落实教师联系学生寝室工作制度。各学院应不断完善教师联系学生寝室的工作内容和要求,强化制度落实,实现每个学生寝室都有教师联系(重点做好二年级和专升本学生寝室的联系工作)。

6.全面开展学生社区党员责任区活动。为加强学生党员在社区的管理和更好地发挥学生党员在社区文明寝室建设中的模范带头作用,本学年,学生社区党工委按照“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的工作思路,在社区各宿舍楼成立党小组,以“党员信息全登记、重点情况全掌控、学生服务全方位”为目标,全面开展“亮明身份、践行承诺,做文明寝室建设表率”的党员责任区活动。请各学院在9月30日前将本学院学生党员(预备党员)在社区的分布信息报学生事务与发展中心林雄。

7.开展文明寝室建设宣传和典型引领活动。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及时以班会、学生干部大会等形式,多途径、全方位开展文明寝室建设宣传,统一师生思想;切实发挥学生干部(特别是寝室长)在文明寝室建设中的主导作用,开展小型、多样化的寝室文化活动,引导学生主动参与文明寝室建设。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周密实施

各学院要根据学校文明寝室建设工作要求,立足实际,制定新学年工作方案,完善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要求,夯实工作基础,切实提升工作成效。请各学院在9月30日前将本学年文明寝室建设工作具体实施方案,报学生事务与发展中心林雄老师。

2.过程记实,结果评价

学生事务与发展中心将根据文明寝室建设相关工作内容,对学院文明寝室建设过程进行记实考评。考评结果与学院学务工作评价、辅导员评优工作相挂钩;严格执行《关于开展学生寝室内务规范专项管理的通知》相关要求,做好学生评价工作。


学生事务与发展中心、学生社区党工委

2016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