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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艺术与建筑学院教学管理实施办法(试行)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05-05-25  浏览次数:66

  为规范学院教学管理,理顺学院教学管理职责和任务,提高学院教学管理水平和效率,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 专业申报与建设
1、 根据学校专业发展规划,制定学院专业建设发展规划。
2、 组织新专业申报的论证和材料的申报工作,以及所申报专业的教学计划、师资、实验实习基地、图书资料等方面的筹建工作。
3、 负责学院专业建设工作和学院重点专业建设项目的推荐、申报、组织实施工作。
4、 负责新建专业、重点建设专业经费的配套及专业建设经费的使用管理工作。
二、 教学计划及大纲
1、 根据教学计划编制原则及人才培养目标的要求,调整课程结构体系,编制学院各专业的教学计划,经学院教学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报学校教务处审核。
2、 根据教学计划及教学大纲编制与修订原则,组织编写与修订各课程教学大纲,经学院教学委员会审定后,送教务处存档。
3、 负责专业教学计划的组织实施,变更时上报学校审批。
三、 教学安排与组织实施
1、 开课计划
(1)、负责审核各学期、各专业、各年级课程安排计划,组织安排和落实本学院所开课程(含公共基础课和公共选修课)的教学任务(含安排任课教师等)。
(2)、根据学校有关规定、程序,负责对本学院所开课程的主讲教师资格进行审核和上报。
2、课程调度
(1)、在学期结束前,将教务处统一编制的学院新学期课表及教学任务书下发各任课教师,并及时将课表变动、调整情况通知有关师生。
(2)、因各种原因确需调、停课者,必须在上课前三天提出(因病者除外),调课四节以下由系主任审批,四节以上(含四节)由系主任和分管教学副院长审批,系主任调课由分管教学副院长审批,同时要安排好补课时间并及时通知有关师生。学院严格控制调、停课比例。
(3)、学院需要临时借用教室,事先向教务处提出申请,经批准后使用。
3、选课
(1)、负责本学院学生选课的指导、咨询,审核学生的选课结果,处理选课数据,及时打印、公布班级选课汇总表。
(2)、负责将学院所开课程的选课名单于每学期放假前2周印发至各任课教师。
(3)、每学期负责将跟班重修学生的名单、课程及重修费用分别交教务处和计财处,对逾期未交费者及时报教务处作退课处理并予以公示;负责本学院重修班、申请毕业重修免听考学生的报名、审核、选课和管理工作,重修费统计、汇总后直接向学校计财处结清,并将学生名单及缴费情况报教务处备案。
四、成绩与学籍
1、成绩管理
(1)、负责学院所开课程成绩的计算机输入、审核、公布及分析、统计,并做好各类成绩的归档工作。
(2)、负责打印、公布各班学生成绩汇总表;受理学生成绩查询;负责在校学生成绩证明的初审:向学生或家长寄发各学期成绩通知单。
(3)、负责学院学生(含中途退学学生)成绩总表的打印工作,上报学校教务处。
2、学籍管理
(1)、负责学生的报到、注册和统计以及学生的日常考勤。
(2)、负责学生申请各类辅修专业的资格审核及对获得证书的资格审核与公示。
(3)、负责学院专业分流实施方案的制定、组织,并将分流方案和分流名单报学校批复。
(4)、负责转专业、休学、停学、复学、试读、退学警告、退学学生的初审,并将试读、退学警告、退学学生情况及时通知学生及家长,同时做好签收的手续。
(5)、负责不能进入毕业环境学生的统计、审核与公示。
(6)、负责受理学生毕业或结业申请,并在规定时间内将不能毕业和不能获得学位的学生名单报到教务处;负责做好学生退学、毕业、结业、肆业、延长学业等方面的审核与公示,并向学校上报毕业(结、肆),、学位授予名单(毕业名册);负责学生学位和毕业(结、肆)等各类证书的发放。
(7)、负责打印毕业生学籍总表报教务处。
(8)、配合学校做好学生证、考试证、校徽等各类证件的管理工作。
五、考试
1、各类考试的组织与安排
(1)、负责安排、组织、实施期中考试的各项工作。
(2)、期末考试按学校编制的考试安排表,落实好本学院的监考教师。负责学院所开课考核工作的正常展开和全面实施;负责学生申请缓考的审批工作。
(3)、省级以上统考工作;组织学生报名和报考学生名单的输入工作,落实、安排好监考老师,及时发放各类统考证书。
2、命题、阅卷与试卷管理
(1)、按照课程教学大纲的基本要求组织命题,积极进行考试方法的改革,建立、完善试卷库或试题库。
(2)、所有考试课题均须出A、B卷,由教务处随机抽取一份作为期末考试卷。
(3)、负责各类课程考核方式、试卷、标准答案及评分标准的归档工作,试卷应至少保存至学生正常年限毕业离校后1年。
(4)监考与违纪处理
负责落实各类课程监考老师,组织教师根据规定和要求认真做好监考工作,对违反监考规程的教师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做出处理;对违反考场纪律或作弊的学生及时终止其考试,收集有关证据,做好考场记录,及时报教导处处理。
六、课程建设
1、负责学院课程建设规划的制定和实施。
2、负责学院校机级重点课程建设项目的申报、初申和推荐。
3、负责课程建设项目经费的配套与使用管理。
七、实践教学
1、根据学校的有关原则制定实践教学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各实践性环节教学大纲及指导书的制定。
3、落实各实验、实习、毕业设计(论文)的指导老师。
4、负责实验室、实习基地等的建设与管理及经费的配套与使用工作。
八、教材建设
1、负责学校教材建设规划的制定与实施;学院教材建设项目的申报、推荐工作;组织教师编写教材。
2、根据学校教材选用的有关规定,科学、合理选用各课程教材,并及时报物资采购中心,以便征订/
九、教学研究
1、负责学院教改研究项目的初审及推荐。
2、组织学院教师积极进行教改研究,开展教学经验交流。
3、负责学院教改项目的立项、管理和评审。
4、负责教改项目经费的配套与使用管理。
5、为学校各项教学改革提出建议。
十、教学评奖
1、大力培育教学成果,及时总结、鉴定。
2、负责学院各类教学奖项的申报、初审和推荐工作。
十一、教学工作质量评估
(一)、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估
(1)、协助教务处进行学院教师课程教学质量评估。
(2)、负责将评估结果反馈给各任课教师,并对学院所开课程、教学质量进行分析、总结,并提出落实改进措施。
(二)、学院教学水平评估
积极配合校级教学评估,负责组织学院教学评估;根据评估意见提出并落实整改措施。
十二、招生工作
1、负责提出学院各专业年度招生计划方案,报学工部同时提出省外招生建议计划。
2、负责提供学院招生宣传资料,组织教师积极参与各项招生宣传、咨询活动。
3、在学校的统一领导下,负责学院的招生录取工作。
十三、各类校级以上教学竞赛活动
负责落实与学院有关的各类教学竞赛活动的指导教师和参赛学生,安排好辅导、训练及有关组织实施工作,保证竞赛活动的顺利开展,并力争获得好成绩。
十四、教学档案
负责教学大纲、教学日历、课程教学档案、考试安排表、试卷、标准答案及评分标准、成绩登记表、成绩汇总表、学籍总表、毕业名册、辅修名单、选课汇总表、学生成绩总表、实习实验教学大纲及报告、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等教学材料的整理、归纳和保管工作,必要时须报教务处汇总、归纳。
十五、教务管理系统管理及运行
1、负责教务管理系统中学院相关数据的输入、更新工作,做到准确反映有关信息。
2对教务处管理系统各功能模块进行准确操作,保证教学的正常运行,及时对系统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