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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理论学习】设计学院党委理论中心组专题学习《宪法》《监察法》相关内容

发布者:管斌君  发布时间:2018-05-29  浏览次数:264

5月28日,学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在学院219会议室专题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相关内容,学习会由学院党委副书记徐志强主持。

学习会上,徐志强从《宪法》的修订条目、内容以及意义进行了解读。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修改宪法是时代所趋、事业所需、民心所向,要不断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自觉做到“四个服从”,充分认识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宪法的重大意义。希望学院党委班子成员要全面领会《宪法》的核心要义和精神实质,深刻认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大意义,深刻认识和把握“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战略部署等重要内容;要深入学习宣传宪法,抓好宪法的贯彻落实,引导学院师生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做宪法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要增强法治观点,弘扬宪法精神,推动宪法的实施。章剑锋强调,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要将对《宪法》的系统深入学习与学院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结合起来,推动学院各项事业平稳快速发展。

徐志强从制定《监察法》的立法背景、重要意义、指导思想、基本思路和主要内容进行了解读。《监察法》分为9章共69条,从明确监察工作的指导思想和领导体制、明确监察工作的原则和方针、明确监察委员会的产生和职责、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等七个方面对《监察法》进行了全方位的介绍和阐述。要进一步增强纪律意识与法治意识,工作中坚持纪法贯通,坚持法法衔接,同时要依托纪检,拓展监察,衔接司法;要进一步推进纪委监委合署的深度融合,纪委监察委两项职责相互贯通、一体贯彻,一定要深刻理解,准确把握,真正做到纪委监察委在职能、人员、工作上的深度融合,达到“形”的重塑和“神”的重铸。要进一步加强监督中“四种形态”的科学运用,进一步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强化对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的日常监督监察,成为纪检监察机关更好履职尽责的必然要求。

作为高校教师,要认真学习宪法,自觉遵守宪法,在日常教学中,贯穿宪法教育,使学生知道宪法的重要性,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尊严;作为高校党员领导干部,打铁还需自身硬,面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形式、新任务、新要求,不断丰富自身理论知识,认真学习领会中央、省、市、校等各级纪委会议精神,熟练掌握各项规定制度,用理论武装好头脑,用理论来指导好实践工作,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驾驭工作的能力;要深入学习监察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始终以一名优秀的共产党员的标准要求自己,守牢底线、不碰红线、远离高压线。(祝安 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