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总支书记工作职责
一、负责主持党总支的日常工作。
二、组织发动党员和群众,结合学院具体情况,正确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学校的指示、决议,认真完成学校党组织布置的各项工作。
三、负责召开党总支委员会会议和党员大会,讨论、制定、落实总支工作计划,安排总支的各项工作,检查督促决议的执行情况,了解执行中的问题和反映,并将有关情况及时提交总支委员会和党员大会讨论。按时向上级党组织汇报工作。
四、切实加强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及总支自身建设,全面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总支及各党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团结广大党员、群众为实现学院的发展目标而奋斗。
五、代表总支参加院务会议,参与讨论、决策学院的教学、科研、行政管理等工作中的重要事项。
六、负责学院的统战工作、知识分子工作,及时与他们沟通交流,虚心听取他们对工作的意见和建议,鼓励他们为学院的发展献计献策。
七、深入了解掌握师生的思想动态,积极开展思想政治工作,调动教职工的积极性,关心他们的生活、工作、学习,关心学生的成长发展。
八、负责学院干部队伍、教师队伍的教育与管理工作,组织教师开展“教书育人”活动。
九、领导学院的分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组织,支持他们开展工作,协调党、政、工、团的关系,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十、加强辅导员队伍的建设与管理工作。
十一、全面负责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素质拓展工作,加强学生管理工作。对学生的奖励、惩处提出建议,交院务会议讨论决定。
十二、与行政领导共同负责学院的招生和毕业生就业工作,并具体实施。
十三、经常与总支成员和同级行政负责人保持密切联系,交流情况,互相配合,支持他们的工作,并协助院长做好行政工作。
党总支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议和本总支党员大会的决议,结合本总支实际,积极主动地开展各项工作,保证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及学校各项规定在本院的落实。
二、党总支定期向总支党员大会报告工作,接受全体党员的批评、监督,接受上级党组织的领导,并向上级党组织汇报工作。
三、参与讨论和决定学院教学、科研、行政管理等工作中的重要事项,支持院长在其职责范围内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四、加强党组织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领导下属党支部,支持下属党支部开展工作。
五、做好学院师生的思想政治工作。
六、做好学院干部的教育和管理工作。
七、关心院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群众组织的工作,领导、支持他们独立开展工作。
党总支有关制度及委员工作职责
一、党总支委员职责分工
1、总支书记主持总支日常工作,全面负责学院师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党务工作及团委、学生会工作、工会工作,协助院长做好行政工作;
2、总支组织委员负责教师党员的组织发展和党费收缴工作;
3、总支宣传委员负责师生的宣传教育工作;
4、总支统战委员负责全院的统战工作,听取民主党派、无党派民主人士等对各项工作的意见,并反馈给相关院领导;
5、总支纪检委员负责纪律检查、廉政建设事务。
二、党总支会议制度
每学期开学初召开党总支委员会议,讨论工作计划,制定工作方案,确定总支的各项工作。学期末召开总结会和党员民主生活会。并根据工作需要召开总支工作例会、总支党员大会。讨论确定日常党务工作和重要事项。
三、党总支组织发展制度
根据学校党组织的要求和学院实际情况,搞好组织发展工作。制定党员发展计划,落实培养考察措施,指定教师、学生党员作为培养人,建立培养人与培养对象的联系制度、预备党员与介绍人的联系制度、入党积极分子的选拔制度,以及党章学习小组和分党校的学习制度、党课制度。
坚持组织发展原则,组织各支部定期召开支部大会发展党员及做好到期预备党员的转正工作,审核党员发展名单,并报送校党委审批。
党员会议制度
一、教师党支部
1、认真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提倡奉献精神,敬业爱岗,提高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
2、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原则上每月一次政治学习,每学期一次支部大会。
3、积极开展有益的思想教育活动,采用请进来、走出去、参观和社会调查、实践考察等办法,开展丰富多彩的党务活动。
4、学期初落实工作计划,期末召开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语与自我批语。
二、学生党支部
1、开展每月一次的政治学习活动。
2、每学期至少两次召开支部大会研究讨论组织发展等工作。
3、召开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4、每学期至少两次召开群众座谈会,了解党员思想状况及群众意见。
分工会主席工作职责
一、贯彻落实学校的各项决议和措施,接受校工会的领导和本院党总支的领导,以本院党总支领导为主。
二、确定本分工会工作思路和工作要点,负责制订计划,组织检查,总结交流。
三、做好院党政领导的帮手,带领工会工作人员,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协助党政领导做好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在凝聚力工程中发挥积极作用。
四、起好党群之间的桥梁作用。深入教职工群众调查研究,听取群众对本院各项工作的意见,及时向同级党政领导或校工会领导反馈。
五、依据《工会法》,切实履行工会职责,帮助本院教职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关心群众生活,为职工谋福利,帮助群众排忧解难。
六、组织本院教职工积极参加上级工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定期举办本院会员活动,丰富会员的业余文化生活,沟通会员之间的感情。
七、倾听群众意见,监督本院经济财务管理工作。
八、及时吸收和接纳新会员,欢送老会员。 |